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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2017招收推免研究生章程

来源:3773考试网 2016-7-25 21:06:12

上海理工大学2017招收推免研究生章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5、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25分;

6、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7、身体健康。

二、招收专业及名额

2017年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除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详细专业目录可查看我校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也可查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推免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可根据实际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学院名称
 拟招收推免生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5
 (021)55271436
 梁老师
 
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45
 (021)55270283
 王老师
 
潘老师
 
管理学院
 40
 (021)65711125
 束老师
 
机械工程学院
 25
 (021)55270960
 刘老师
 
外语学院
 13
 (021)65675940
 郭老师
 
环境与建筑学院
 17
 (021)55270697
 王老师
 
韩老师
 
理学院
 8
 (021)65691506
 姜老师
 
社会科学学院
 3
 (021)55272979、65710093
 张老师
 
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
 18
 (021)55271201
 毛老师
 
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
 18
 (021)55087778
 周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
 (021)55271726
 徐老师
 

三、申请程序

1、9月下旬,教育部开通推免服务系统后填报上海理工大学;

2、各学院对申请者情况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

3、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复试时间地点,组织学生进行复试,复试后将复试结果报研招办审核;

4、研招办审核通过后,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

5、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将被我校拟录取为2017年硕士研究生,将于2017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办法

(一)复试时请提交以下材料交院系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我校将拒绝申请人的免试申请。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1、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着重对理论基础、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2、复试方式

复试包括笔试与面试。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笔试考核由各学院统一组织,笔试科目参照2017年我校招生简章要求。

(2)面试

面试由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

(三)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为40分,面试为60分。申请调整笔试和面试比例的学院,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按调整后的比例计算。

2、复试时填写《上海理工大学推免生复试情况表》,并附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内容附后,并由复试小组成员写出评语并签字,根据复试综合情况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签署录取意见并报研究生院。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根据复试情况择优录取。

六、资助办法

为鼓励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今年学校在原有研究生资助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数百万元投入,增设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简称推免生奖学金)。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享有普通统考硕士资助政策的基础上,还可获得推免生奖学金以及参评国家奖学金,第一学年最高可获得4.8万元的奖助学金。详情请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管理规定栏《上海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方案》及《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和奖助方案实施办法》。

七、其他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八、咨询及举报电话

研招办咨询电话:021-55272521

监督及举报电话:

纪委监察处

联系电话:021-55270716

电子信箱:jw@uss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

电话:021-55272195

传真:021-55272521

电子信箱:yzb@us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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